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测绘组)评审和测绘科技成果评价的补充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各省级测绘学会,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奖字〔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测绘组)评审和测绘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关于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测绘组)评审。
根据《通知》精神,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和青年科技奖从今年起由中国测绘学会负责并组织评审产生。科技进步特等奖由中国测绘学会在组织评审产生出的一等奖中经过遴选直接推荐到部自然资源科技术奖励委参加答辨竞争。
二、关于测绘科技成果评价。
根据《通知》要求,为服务和帮助测绘及相关申报单位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国测绘学会不再设定科技成果评价受理的完成时间。相关科技成果评价程序和其他要求仍按照原《关于开展测绘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工作的通知》开展。请有需求的单位随时与学会联系。
特此通知。
中国测绘学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