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 | 审核人: | 发布时间: | 2015/11/27 | 点击数: | 1235 |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保障广大会员单位的利益,维护学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对会员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顺利开展学会各项活动,根据民间组织管理局社团管理条例规定和《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章程》,经九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十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制定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会费标准。现决定开展2015年度会费的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0元。
2.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8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
4.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
5.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标准为人民币2000元。
6.同一法人单位的常务理事和理事,就高交纳会费。
二、上缴时间:
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请于2016年1月底前按规定缴纳会费,2014年未缴纳会费的单位,请一并补上。按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连续两年未交会费的单位或个人,可劝其退出本会。
户 名:江西省测绘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省府大院支行
帐 号:1502206509300009846
联系人:孙杭
联系电话:0791-86717912
特此通知。
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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