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人: | 审核人: | 发布时间: | 2023/8/30 | 点击数: | 398 |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8月2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召开《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郑斌勇介绍《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潘家永,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文颖 摄)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郑斌勇(文颖 摄)
央广网记者(文颖 摄)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潘家永(文颖 摄)
潘家永:测绘事业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性事业,科学推进测绘工作对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于1996年经江西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通过,于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5年5月进行了第二次修改,至今已实施了18年,为加强我省测绘行业管理,引导测绘产业发展壮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技术、新工艺的普遍应用,测绘装备手段、能力水平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条例》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测绘管理的需要,因而,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了2022年重点调研计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省人大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全过程的沟通协调,分赴南昌、萍乡、上饶、鹰潭、赣州、吉安等地调研,深入了解我省测绘事业发展和管理现状;赴广东、广西、贵州、四川等地考察,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深入调研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条例》于2023年7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新修订的《条例》聚焦信息安全和共享应用两大主题,为更好地发挥测绘地理信息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中新社记者(文颖 摄)
江西电台记者(文颖 摄)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文颖 摄)
省政府网站记者(文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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