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现将中国测绘学会关于推荐提名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提名要求
1、提名国家科学进步奖的项目,必须为获得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含)以上的项目。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 3 年(从2020年 12 月 31 日前起算)。
2、申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必须为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的项目。
3、符合条件的单位仅可以申报一项。
4、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向中国测绘学会提出申请,并于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三、推荐提名程序
1、相关单位参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会秘书处。
2、中国测绘学会根据国家奖励办分配的提名名额,结合申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
3、通过遴选的项目,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对提名材料进行完善和提交。
四、其他
关于提名项目的公示、项目完成人情况、材料撰写和保密要求等,请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开展。
联系人:
黄青青 010-63881348 18611719878
马志勇 010-63880455 13488819525
附件2、
中国测绘学会
2023年12月13日